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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发布者:贾蓉   时间:2022-05-06   来源:巨化集团   点击:472
          2017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1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征收反倾销税。该措施将于2022年4月19日到期,日本公司税率为47.1%。

2022年1月10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产业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对中国的倾销可能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继续按照商务部2017年第1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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