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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布者:衢州市国税局   时间:2016-07-28   来源:   点击:79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

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2.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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