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22号公告称,对进口自韩国、新加坡、泰国和美国的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或倾销微量且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微小,可忽略不计。因此,决定终止对韩国、新加坡、泰国和美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2019年6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8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生产商Qenos Pty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韩国、新加坡、泰国和美国的高密度聚乙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