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欧盟委员会颁布的2005/69/EC指令对轮胎和橡胶油中的多环芳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该指令是对76/769/EEC指令的第27次修订,然而欧盟REACH法规附件17中对轮胎和填充油含有多环芳烃(PAHs)的限制条例已经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从此,REACH法规取代了2005/69/EC和76/769/EEC。
REACH法规条例规定:
1.如果填充油含有PAHs超过规定浓度,则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它来生产轮胎或轮胎的部件:
苯并(a)芘(BaP)、苯并(e)芘(BeP)、苯并(a)蒽(BaA)、屈(CHR)、苯并(b)荧蒽(BbFA)、苯并(j)荧蒽(BjFA)、苯并(k)荧蒽(BkFA)、二苯并(a,h)蒽(DBAhA)八项总量不超过10mg/kg,并且其中苯并(a)芘(BaP)不超过1 mg/kg。
根椐石油学会的标准IP346:1998《测试废弃的润滑原油和不含沥青的石油馏分中的多环芳香族化合物-二甲基亚砜折射率法》测试,如果多环芳烃提取物含量小于3%,则等同于以上限值。制造商或进口商须每六个月或每次关键工艺变更后(两者以较早的为准)进行一次控制,满足BaP和所列出的PAHs限值。
2.在2010年1月1日后,用于翻新的轮胎或轮胎面,如果含有的填充油超过第一款中的限值,则不得投放市场。
根椐ISO 21461《硫化橡胶-测试硫化橡胶化合物中的油的芳香性》测试和计算得到的硫化橡胶化合物不超过0.35%的限值,等同于以上限值。
3.通过降低要求,如果被翻新轮胎的胎面胶含有的填充油不超过第1款中的限值,则第2款不适用。
4. 以上条款总的轮胎是指车辆的轮胎,包括:
—2007/46/EC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07年9月5日批准建立的机动车辆及其挂车框架;
—2003/37/EC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03年5月26日批准的农业或林业拖拉机及其挂车和可互换牵引机,连同其系统,部件和独立的专用部件的类型鉴定;
—2002/24/EC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02年3月18日批准的2轮、3轮汽车的类型鉴定,同时废除 92/61/EEC指令。
挪威SFT更新溴化阻燃剂的行动计划
2010年1月13日,据CHEMICAL WATCH的消息,挪威污染控制局(SFT)发表了溴化阻燃剂行动计划的最新版本,该计划最早是在2002年发布。该计划旨在实现2010年的溴化阻燃剂排放大幅减少,到2020年彻底消除溴化阻燃剂的排放。
该计划主要集中在五种溴化阻燃剂:五溴,八溴和十溴二苯醚(BDE),六溴环十二烷(HBCD/HBCDD)和四溴双酚A(TBBPA)。跟欧盟一样,挪威已禁止了五溴和八溴二苯醚的使用,并申请了禁止电器电子设备中多溴二苯醚(PBDE)的使用,该禁令包含在欧盟指令电器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中。
挪威环境部正在考虑一项在消费者产品中禁止使用六溴环十二烷(HBCDD)的建议。该物质在欧洲化学品署授权物质的候选清单中,在REACH法规下被定义为高关注度物质。瑞典已提出将其分类为一个3级生殖发育毒性物质的建议。
修订后的行动计划确定了今后几年的研究重点,包括做更多的工作,来收集关于在建筑行业中使用的绝热材料中溴化阻燃剂的使用信息。迄今为止,决策者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溴化阻燃剂在电器电子产品和纺织品中的使用。
专家提醒广大企业,随着对这些有害阻燃剂毒性的评审,欧盟也有可能和挪威一样,禁止这些溴化阻燃剂在相关行业使用,请相关企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