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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颁布《过磷酸钙》国家标准

发布者:ccpit   时间:2010-03-18   来源:   点击:433
为了规范市场,2005年10月10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过磷酸钙》。

  《过磷酸钙》国家标准是对HG 2740-1995《过磷酸钙》行业标准的修订,标准规定了过磷酸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适用于工业硫酸处理磷矿制成的农业用疏松状和粒状过磷酸钙(包括加入有机质等添加物的过磷酸钙产品)。其中疏松状过磷酸钙应符合表1要求;粒状过磷酸钙应符合表2要求。

  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有效磷(以P 2 O 5计)的质量分数/%≥18.016.014.012.0

  游离酸(以P 2 O 5计)的质量分数/%≤5.55.55.55.5

  水分的质量分数/%≤12.014.015.015.0

  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有效磷(以P 2 O 5计)的质量分数/%≥18.016.014.012.0

  游离酸(以P 2 O 5计)的质量分数/%≤5.55.55.55.5

  水分的质量分数/%≤10.0

  粒度( 1.00mm~4.75mm或3.35mm~5.60mm )的质量分数/%≥80

  该国家标准为条文强制的国家标准,其中第3章、第5章、第6章、第7章中第7.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该标准拟定于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批准,并于批准后6个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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