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铵二铵》国家标准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规范磷肥市场秩序,促进磷肥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30日批准发布了GB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铵二铵》国家标准,代替GB10205-2001《磷酸一铵、磷铵二铵》标准,新标于今日(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版与旧版的主要差异是,根据我国磷矿资源的现状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生产工艺条件和实物量不平对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和水分等指标进行了调整。
传统法和料浆料粒状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的旧版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优等品≥90%,一等品的≥85%、合格品的≥80调整为新版的87%、80%、75%。水分含量由原来的优等品≤2.0,一等品≤2.0,合格品≤2.5,调整为优等品≤2.5,一等品≤2.5,合格品≤3.0。
粉状磷酸一铵方面,传统法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优等品的≥90%,一等品的≥85%调整为优等品的≥80%,一等品的≥75%、水分由优等品≤4.0,一等品≤5.0调整为现在的优等品≤3.0,一等品≤4.0;料浆法的传统法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由原来的的优等品的≥90%,一等品的≥85%、合格品的≥80%,调整为优等品的≥85%,一等品的≥75%、合格品的≥70%.水分由优等品≤3.0,一等品≤4.0,合格品的≤5.0调整为优等品≤2.0,一等品≤3.0,合格品的≤4.0。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外包装禁止标GB1020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