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吡啶反倾销案国内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产业损害调查局 时间:2013-08-02 来源: 点击:834 次
关于召开吡啶反倾销案国内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补充通知 |
商调查二处函[2013]390号
各有关单位:
2013年7月29日,我局发出《关于召开吡啶反倾销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二处函[2013]371号)。现就会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3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
商务部(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2319会议室
三、 注意事项
拟参加会议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发言需提交正式书面材料,保密版本和公开版本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郭怀广 王新
联系电话:010-65198070 65198054
传真:010-65197583
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