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查一处函[2013]265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11月2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9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甲乙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根据办案计划,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拟于近期开展实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对申请书、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进行核查,了解其他与本案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有关的情况。
二、核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根据核查内容准备相应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请各单位有关负责人统一组织协调,积极配合调查组的核查工作。
三、核查时间
核查拟于2013年6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核查人员
甲乙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组成员。
联系人:高鑫,郑江,史轶玮
电话:010-65198053,65198076,65198185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