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制定《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实施细则的建议
发布者:中国涂料 时间:2015-03-16 来源: 点击:1558 次
自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文号“财税〔2015〕16号”)至今,其在涂料行业引发了巨大震动,因地方税务机关缺乏实施细则及涂料相关知识储备,征纳双方所面对的困惑不断,涂料行业无所适从,焦虑茫然。因此,面对涂料消费税征收的落地,国家相关部委正在制定更为完善的实施细则。为此,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实施细则,并联合全国各地方涂料协会与涂料企业就此向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报告,对制定实施细则建议如下:

缓征时间:给予六个月的缓征期,自8月1日起征。
附件:水性涂料VOC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