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引入消费品安全法案
发布者:ccpit 时间:2010-06-22 来源: 点击:443 次
引言:强制性产品召回和安全测试将写入法律。
加拿大政府提出《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法案C-36)立法议案,以保护民众不受危险消费品的侵害。法案将通过引入强制性产品召回和产品安全测试行政命令的条款拟更新已有40年历史之久的《危险产品法》。
法案涵盖了《危险产品法》近期更新的关于聚碳酸酯材质婴儿奶瓶不得添加双酚A的产品禁令。加拿大自2010年3月11日起就已下令禁止销售含有双酚A的婴儿奶瓶,法令公布于2010年3月31日,《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并自主修订了《危险品法》进度表。
加拿大专业产品消费者协会和非政府环保基金会发表了支持法案的联合声明。欧盟和美国都不乏政府强制召回和下令安全检测的法律条文,但加拿大却至今才有明文规定,此前产品召回仅仅依赖企业自愿。5月,欧委会启动了一项在2001年一般产品安全指令(CW 19 May 2010)框架下关于立法效力影响及动议的征询活动。